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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4-01 12:56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2) 旅客携带逾重行李乘机,应当支付逾重行李费。
2) 逾重行李费率
 逾重行李费率以每KG按逾重行李票填开当日所适用的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以人民币分为单位。收费总金额以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例:某航段经济舱票价850元,其逾重行李费率为850×1.5%=12.75(元)。
3) 逾重行李费计算
 应收逾重行李费=(托运行李的重量-适用的免费行李额)×适用的逾重行李费率
 例:旅客航程为KMG-WUH,乘坐经济舱(KMG-WUH全票价为人民币1310元),托运50KG的行李,其逾重行李费应为:应收逾重行李费=(50-20)×(1310×1.5%)=590(元)。
4) 逾重行李费收取
(1) 收取逾重行李费,应填开逾重行李票。
(2) 逾重行李费总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3) 旅客可用现金、支票、信用卡、旅费证等支付逾重行李费。
5) 逾重行李票
(1) 逾重行李票是旅客支付逾重行李费的凭证,也是逾重行李的运输凭证。
(2) 逾重行李票的组成:①财务联,用于财务作帐、审核、结算;②存根联,由出票人留存备查;③承运人联,又称运输联,作为逾重行李的运输凭证,是承运人之间的结算凭证和依据;④旅客联、由旅客收执,作为已付逾重行李费的凭证。
(3) 逾重行李票号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承运人英文两字代号,第二部分为由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顺序号。例如XW 236768。
(4) 逾重行李票号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承运人英文两字代号,第二部分为由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顺序号。例如XW 236768。
(5) 逾重行李票不得涂改,涂改的逾重行李票无效。
(6) 逾重行李票必须与客票同时使用方为有效。
(7) 逾重行李票的填开:
A “旅客姓名”栏:可填写旅客的姓名。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时必须填写。
B “客票号码”栏:填写旅客客票号码。旅客托运行李合并计算时可只填写领队或其中一张客票的号码。
C 航段“自/至”栏:填写收取逾重行李费航段的起讫地点。城市名可使用中文简称或英文三字代号。
D “承运人”栏:填写运输逾重行李的承运人的英文两字代号。
E “航班号”栏:填写运输逾重行李的航班号。
F “重量”栏:填写逾重行李(行李逾重部分)的重量。
G “费率”栏:填写逾重行李票填开当日所适用的逾重行李费率。
H “运费金额”栏:填写收取的逾重行李费金额数。
I “声明价值附加费”栏:办理行李声明价值时,填写收取的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数。
J “合计收费”栏:填写收取的逾重行李费和声明价值附加费之和。只收取逾重行李费或只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时,此栏可不填写。
K “日期”栏:填写填开逾重行李票的日期和月份。
L “经手人”栏:逾重行李票填开人签字。
M “盖章”栏:由填开人加盖业务章后,逾重行李票方为有效。
9.1.4 行李声明价值
9.1.4.1 一般规定
1) 旅客的托运行李,每KG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时,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
2) 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
3) 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
4) 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本公司有权拒绝收运。
5) 旅客办理声明价值的托运行李仅限于整包件行李。行李中的任何单个物品不得办理声明价值。
6) 自理行李不办理行李声明价值。
9.1.4.2 行李保险
 旅客可自愿选择向保险公司投保行李运输险。此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减少本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9.1.4.3 声明价值的办理
1) 旅客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支付声明价值附加费。
2) 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时应填开逾重行李票。
3) 声明价值附加费按照旅客声明的每KG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限额部分价值的5‰收取。即:
 声明价值附加费=(旅客声明价值-50元/KG)×办理声明价值的行李重量×5‰。
 例:旅客托运行李10KG,办理声明价值。声明价值为每KG750元,其声明价值附加费应为:(750-50)×10×5‰=35(元)。
4) 行李声明价值附加费收取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5) 旅客可用现金、支票、信用卡、旅费证等支付声明价值附加费。
6) 办理声明价值行李按一般托运行李收运,但应加挂易碎物品标示并与装卸部门办理交接,记录下旅客姓名、行李的颜色类型、行李牌号、装载位置等内容。航班离站后,向经停站和到达站拍发“行李声明价值报”。
9.1.5 行李牌及行李标识
9.1.5.1 行李牌
1) 行李牌说明
(1) 行李牌是托运行李运输和识别的标志及旅客领取托运行李的凭证。
(2) 行李牌分运输联、识别联和一个或多个检查联。运输联贴挂在行李上,作为运输的识别标志;识别联为旅客收执,作为到达后领取托运行李的凭证;检查联根据需要分别粘贴在托运行李、客票乘机联、行李集装箱(或粘贴板)上,作为运输联脱落后需要翻找行李时的辅助识别标志。
(3) 行李牌按其式样分为横式和竖式,按其使用方式分为拴挂式和粘贴式。
2) 行李牌式样(以现各机场使用的为准)
(1) 普通行李牌、空白行李牌、速运行李牌、免除责任行李牌。
(2) 行李牌作为旅客提取行李的标识牌,至少应含有以下信息:日期;航班号;出发地;目的地;行李票号。
9.1.5.2 行李标识
1) 行李标识说明
 行李标识是行李运输的辅助识别标志,与行李牌一并使用。
2) 行李标识式样
(1) 自理行李标识:自理行李标识是旅客自理行李的识别标志。
(2)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标识:免费随身携带物品标识是旅客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识别标志;免费随身携带物品标识分头等舱标识和公务舱标识和经济舱标识(式样相同,颜色不同。头等舱标识为红色,公务舱标识为蓝色,经济舱标识为除红色、蓝色以外的其他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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