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地面上的航空器(包括停场航空器)及机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根据《国际航空气象服务》的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9.
1.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气象预报员。
9.
1.3内容
当下列一种或几种天气现象发生或预期发生时,应发布机场警报:
a)热带气旋(机场
10分钟平均地面风速预期达到或超过 17米/秒);
b)雷暴;
c)冰雹;
d)雪(包括预期的或观测到的积雪);
e)冻降水;
f)沙暴
g)尘暴;
h)扬沙或扬尘;
i)强地面风和阵风(风速 17米每秒或以上);
j)飑线;
k)霜;
l)火山灰。
9.2趋势预报发布标准
9.
2.1目的
为使管制人员,飞行机组等更准确地了解本机场的天气变化趋势,根据《国际航空气象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9.
2.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气象预报室预报员。
9.
2.3内容
气象要素 预期变化值
平均风向变化 ≥60°
地面风 平均风速变化 ≥5m/s
重要影响的数值 ≥17m/s
能见度 800m 3000m 5000m
天气现象 发生、中止或强度变化 ——冻降水——中或大降水(包括阵性降水)——尘暴——沙暴
引起能见度变化的天气现象 雾、轻雾、沙尘(大范围的)、霾、烟、火山灰、尘∕沙卷风(沙(尘)暴)、飑、漏斗云(陆龙卷或水龙卷)
云 应表明的云的下列变化 a)预报 BKN或 OVC云量的最低云层的云抬升并变为或经过以下或多个数值,或降低并经过以下一个或多个数值: 30米、 60米、 150米、 300米或 450米;b)预报低于 450米的云层或云块的量从 SKC、 FEW或SCT变化到 BKN、 OVC,或从 BKN、 OVC变化到 SKC、FEW或 SCT;c)当预报没有积雨云,最高的最低扇区以下无云,不适用 CAVOK或 SKC时,应使用 NSC表示。
垂直能见度 60米、 150米、 300米
附加标准 基于当地机场飞行最低气象条件的指示变化的标准,必须按照气象当局和有关承运人的协议使用。
9.3修订预报发布标准
9.
3.1目的为确保预报的准确性,更好的保证飞行安全,根据《国际航空气象服务》,制定本标准。
9.
3.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气象预报室预报员。
9.
3.3内容
要素 预报 实况
风速大于 8米 /秒 风向与预报相差 30度
风 风向 风速在 5--8米 /秒 风向与预报相差 60度
风速大于 8米 /秒 平均风速与预报相差 4米 /秒
风速 风速大于 5--8米 /秒 平均风速与预报相差 3米 /秒
3--5公里 小于 1.5公里
能见度 1.5--3公里 小于 1.0公里或大于 5公里
0.7--1.5公里 小于 0.7公里或大于 3公里
小于 0.7公里 大于 1公里
大于 600米 小于 300米
300—600米 小于 150米
云高 150米— 300米 小于 90米或大于 600米
云 90米— 150米 小于 60米或大于 300米
小于 90米 大于 180米
云量 300—600米 相差二个量级
CB云 小于 300米 相差一个量级
其他 没有报 CB云 出现 3个量 CB云
危险天气 没有预报危险天气 出现危险天气(龙卷、飑线、雷暴、暴雨、冰雹、冻雨、结冰、大雾、颠簸、大于 17米的大风等)
9.4 SPECI报发布标准
9.4.1目的
为使空中交通管制部门、航空公司、机场公司等有关单位能够准确、及时地掌握机场关键性天气地变化情况,根据《国际航空气象服务》和华东空管发[2002]年 178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航管中心运行手册气象分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