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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4-21 10:22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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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它按规定应做好的工作;
(7) 交接双方在确认前6点所列内容检查无误后,签字视为交接工序结束。
4) 问题保留交接
(1) 交接双方在检查飞机时,发现问题可以保留交接,但双方必须注明保留的项目及详细的损伤部位及大小和损伤程度,并签字认可;
(2) 航后检查到的按规定可以保留的外来物损伤以及机械损伤;
(3) 检查到的但按规定可以保留运行的外来物引起的机械性划伤。
5) 工作未完交接
(1) 机务人员因维修、保养或做等级定检,工作未完而需向监护人员办理移交工作的,需满足下列条件:
A 因维修、保养、定检等工作的开放部位,必须用遮盖物封好,不得因自然原因而破坏了对开放部位遮盖物,否则责任由机务工作人员承担;
B 被维修、保养、定检的飞机外不得有散落的零部件、工具及其它辅助用具用品;
C 因维修、保养、定检、在飞机下或附近有洒落易燃、易腐蚀的物品时,应在移交工作时做好安全处理并向警卫说明情况;
D 飞机各勤务门应当关好,确实能关闭的,按上述要求做好。
(2) 监护人员在遇因维修、保养、定检工作未完而需接管飞机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A 协助查检好开启部位的遮盖物是否牢固可靠,在警卫过程中,若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原因,应竭力抢救,尽量避免对飞机的损害。但遇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损害,监护人员不负责任,如发现险情不采取任何抢救措施而引起的损害,警卫人员按渎职论处,但未发现险情除外;
B 监护人员对飞机及附近危险距离内的因维修、保养、定检而遗落的易燃、易腐蚀品,应要求机务人员做好安全处理工作。否则,监护人员可以不接管飞机;
C 飞机交接时,交接双方应严格检查封贴或封铅,对封贴或封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即不整或损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6) 交接封贴或铅封
(1) 机务、空勤移交时,封贴或封铅应当完好,警卫做好检查。否则,要求机务、空勤人员重封,未按要求封好,可以拒绝接管。
(2) 监护人员移交飞机时,封贴或封铅应当完好,发现人破损,机务、空勤可以拒绝接受,并报上级领导到场或给予指示。警卫在发生上述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到场。双方领导在认清且无异常情况发生时,可以交接,但必须记录在案,并说明原委,重大情况按公司文件要求,速逐级上报。
7) 清洁工序的交接
(1) 对飞机进行外部清洗时,清洁人员必须和监护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前应对飞机外部进行仔细检查后进行,若飞机有保留问题的,监护人员应向清洁人员说明。
(2) 飞机清洗完后,双方应认真对飞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应记录在案,发生损伤事故的应当及时报上级领导,并记录在案。并请机务值班人员到场鉴定损伤程度,若有影响次日飞行的损伤,按重大事故处理,并迅速上报。
13.1.5.4 航空器清舱
1) 引用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民航局公发[1992]05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关于航空器清舱、监护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民航法律、法规。
2) 清舱定义
 飞机清舱是指对航空器客、货舱内可藏匿物品和人的部位进行清理、检查。
3) 清舱分类
(1) 正常清舱
 对执行国内航班的航空器在旅客登机前和下机后以及装载货物前,根据航空器保卫搜查单对航空器客、货舱内可藏匿物品和人的部位进行清理、检查。
(2) 特殊情况的清舱
(3) 按照《航空保安爆炸物搜查单》进行;
    A 在实施航班任务前,怀疑航空器上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他非法干扰事件可能对航空器和人员造成危害的情形下,对人、机、物(货邮行)等进行全面或部分清理及检查;
B 旅客与行李不符时;
C 现场人员应协调警方和机场相关单位进行清舱并需要查明该名旅客终止旅行的原因。同时,要对该旅客的人身、行李物品、座位附近区域进行安全检查;
D 怀疑漏检时;
E 航班受威胁程度加大时。
(4) 遇到非法干扰行为的清舱
    A 按照《航空保安爆炸物搜查单》进行;
B 旅客登机后,客舱内有人声称劫机或有爆炸物;
C 起飞前匿名电话称某航班存在劫机或爆炸物威胁;
D 旅客登机后发现管制刀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E 其他类似的较严重的非法干扰行为。
4) 必须进行清舱的情况
(1) 旅客在行李交运后而未登上飞机。
(2) 联程旅客中途终止旅行或旅客登机后因故终止旅行。
(3) 旅客登机后公安、安检怀疑存在漏检情况。
(4) 旅客登机后机组人员对旅客的安检质量产生质疑。
(5) 未经安全检查的人员和物品进入航空器。
(6) 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情况。
5)  清舱分工
(1) 飞机驾驶舱、客舱正常清舱由飞行机组分工负责。
(2) 货舱正常清舱由地面装卸人员负责检查;航空器在外站时,货舱的清舱由公司委托在外站的货运代理、驻场代表或按双方签订的服务代理协议实施。
(3) 特殊情况清舱由机场公安当局联合安检、飞行机组、机务等单位负责实施。
6)  客舱清舱
(1) 机组成员登机后,机长组织分工对飞机驾驶舱和客舱各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飞机客舱内的厕所、衣帽间、服务舱,行李架、座椅、工具资料、物品放置处箱柜,应急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损坏、缺少。
(2) 安全检查的程序是由前往后,由上到下,由左到右。检查的方法是眼到手到,不留任何死角。
(3) 检查的要求是,认真仔细检查每个部位,不放过一件可疑物品、可疑现象,及可疑人员。
(4) 检查的目的是杜绝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飞机;防止无关人员或不明物品滞留在飞机内;设备是否被人破坏,应急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5) 在检查中,发现的无关可疑人员或有怀疑的不明物体及现象,必须认真排查,并视情况报告地面或警方处理。
(6) 对不完好的缺少的应急设备,应请地面维修部门及时修复或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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