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 询 通 告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编 号:AC-118-TM-2010-02
下发日期:2010年4月12日
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申请表格
关于下发《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申请表格》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运输、通用)公司,各机场公司,飞行学院:
为加强民航无线电管理,规范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申请工作,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CCAR-118TM)相关附件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申请表格》(AC-118-TM-2010-02)咨询通告,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及时完善相关工作程序。
该咨询通告已在民航局网站(WWW.CAAC.GOV.CN)-法律规章-咨询通告中公布。相关表格及填写示例亦可在民航局网站-服务大厅-空中交通管理中查询和下载。
民航局空管办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申请表格
一、 目的
为加强民航无线电管理,规范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申请工作,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CCAR-118TM)相关附件进行了修订。
二、 编制依据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及国家无线电管理相关规定的内容,编制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申请表格。
三、 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的相关表格适用于申请使用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的各单位。
四、 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申请表格
见附件一至附件四。
五、 表格填写示例
见附件五至附件八。
六、 附则
本咨询通告自2010年6月1日起生效。
附件一 民用航空无线电通信频率申请表
申请单位(全称)
使用单位(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业务类型
(单选)
塔台管制(TWR)□ 地面管制(SMC) □ 地空数据链(VDL) □
进近管制(APP) □ 区域管制(ACC) □ 航务管理(OP-CTL) □
气象广播/航站自动情报服务(VOLMET/ATIS)□ 其他[ ] □
应用方式(单选)
主用 □ 备用 □ 临时 □
服务管制区域(扇区)或席位名称
服务管制区域(扇区)或席位批文号
对应发射台(站)及设备信息
台(站)名称
台(站)址批文号
设台地点
经纬度
54座标: WGS-84座标:
设备生产厂家
设备型号
最大发射功率
w
海拔高度
m
天线距地面高度
m
天线型号
天线增益
dB
1
滤波器型号
电缆型号
电缆长度
m
台(站)名称
台(站)址批文号
设台地点
经纬度
54座标: WGS-84座标:
设备生产厂家
设备型号
最大发射功率
w
海拔高度
m
天线距地面高度
m
天线型号
天线增益
dB
2
滤波器型号
电缆型号
电缆长度
m
台(站)名称
台(站)址批文号
设台地点
经纬度
54座标: WGS-84座标:
设备生产厂家
设备型号
最大发射功率
w
海拔高度
m
天线距地面高度
m
天线型号
天线增益
dB
3
滤波器型号
电缆型号
电缆长度
m
对应接收台(站)及设备信息
台(站)名称
台(站)址批文号
设台地点
经纬度
54座标: WGS-84座标:
设备生产厂家
设备型号
天线型号
滤波器型号
海拔高度
m
天线距地面高度
m
附加损耗
dB
1
电缆型号
电缆长度
m
馈线损耗
dBW
台(站)名称
台(站)址批文号
设台地点
经纬度
54座标: WGS-84座标:
设备生产厂家
设备型号
天线型号
滤波器型号
海拔高度
m
天线距地面高度
m
附加损耗
dB
2
电缆型号
电缆长度
m
馈线损耗
dBW
台(站)名称
台(站)址批文号
设台地点
经纬度
54座标: WGS-84座标:
设备生产厂家
设备型号
天线型号
滤波器型号
海拔高度
m
天线距地面高度
m
附加损耗
dB
3
电缆型号
电缆长度
m
馈线损耗
dBW
注:无线电台(站)覆盖服务管制区域(扇区)示意图 见附图
以下由民航局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序号
拟指配频率(MHz)
发射功率(W)
经办人
经办日期
1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中“业务类型”和“频率应用方式”均为单选项。请根据申请内容,在相应的□内填“√”。
2、在“业务类型”栏里,若选择“其他[ ]”选项,请根据实际在[ ]内填写。
3、地面管制业务包括地面放行及地面管制服务。
4、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为使用单位的相关信息。
附图: 无线电台(站)覆盖服务管制区域(扇区)示意图
说明:1、请在“ 米高度覆盖示意图”中注明高度,并在“比例尺: ”中填写示意图的比例。
2、服务管制区域(扇区)边界用实线标明。
3、拟设台站位置用“▲”标明,其覆盖范围用阴影表示。请注明覆盖半径(理论计算值)。
4、在服务同一管制区域(扇区)的其它既设无线电台(站),其位置用“△”标明,覆盖范
围用无色表示,亦需注明覆盖半径。
米高度覆盖示意图
比例尺:
备注: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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