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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3-21 19:1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7.19.2.3 国外发来的AOG航材、商业发票一般都同货运单附在一起。商业发票是海关征税放行的凭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凡因发票遗失,造成通关不及时而压库,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仓库保管费,并应提供收货人方便,允许从包装中取出发票报关,如由于收货人不及时提取而压库,则按规定核收仓库保管费。
7.19.2.4 AOG航材价值昂贵,均系用外汇购置,应严格把好运输、装卸、交接、仓储环节,防止破损、丢失、短缺等事故发生。
 
7.20    作为普货运输的锂电池
7.20.1 条件限制
 公司只接收商业包装的非危险品手机锂电池运输,交运的锂电池及锂电池组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条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非危险品)运输。如果下述任一条件无法满足,则禁止收运。
7.20.1.1 对锂含量的限制
1) 对于金属锂或锂合金原电池,锂含量不得超过1g;对于锂离子原电池锂当量含量不超过1.5g。注:原电池亦称做电池芯。
2) 对于金属锂或锂合金电池,锂总含量不超过2g,对于锂离子电池锂当量含量不超过8g。
3) 上述“锂含量”是指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的阳极上具有的金属锂的量。而对于锂离子电池,以克为单位的“锂当量含量”的计算方法是以0.3乘以额定容量的安培小时。例如:某手机锂离子电池的额定容量是800mah(800毫安小时),则其“锂当量含量”为:0.3 X 0.8(安培小时)=0.24克。
7.20.1.2 符合UN测试要求
 每个类型的原电池及电池,经测试证明其符合《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部分38.3款(以下简称UN38.3测试)的所有要求。
7.20.1.3 包装要求
1) 除非安装在设备中(如安装在手机、照相机、对讲机、笔记本电脑等),电池及原电池必须单独包装以防短路,并装于坚固的外包装内。
2) 除非安装在设备中,每个包装件如果装有超过24个原电池或12个电池,必须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1) 每个包装件必须用标记说明内含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
(2) 每票货必须有随机文件来说明包装件中装有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
(3) 每个包装件必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1.2m的跌落试验, 而不损坏包装件内的电池或元电池,并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以至电池与电池(或原电池与原电池)互相接触、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
(4) 除非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否则每个包装件的毛重不得超过30kg。
7.20.2 收运程序
7.20.2.1 检查托运人文件
1) 符合UN38.3测试要求的测试报告(具体要求见下述“托运人测试报告及认可)
2) 1.2米跌落试验报告及应急措施文件。锂电池与设备包装或安装在一起运输时不需要此报告及文件。每个包装包含少于24个锂原电池或12个锂电池时不需要此报告及文件。
7.20.2.2 检查包装
 包装上应标记警告性说明。国际运输中应标记:“Attention: Lithium batteries contained. If leakage or damage, _______measures must be taken.”
或类似内容;国内运输中应标记“内含锂电池,如发生破损或泄漏,应采取―――措施”或类似内容。
7.20.2.3 货运单的表示方法
 符合非限制性物品规定的锂电池,应在货运单的货物品名栏(Nature and Quantity of Goods)内注明:国内运输“根据DGR A45特殊规定,属非限制性物品”或“Not restricted, as per special provision A45”。
7.20.3 托运人测试报告
7.20.3.1 托运人应提供的测试报告(UN38.3测试及1.2米跌落试验)可由电池生产商提供,也可由公司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
7.20.3.2 符合UN38.3测试标准的测试报告包括下述两部分:测试结果、测试程序报告。
7.20.3.3 UN38.3测试报告是否符合规定,应由货运分部品质室认可。认可程序如下:
1) 各收运部门需在发货前一到两天将托运人提供的UN38.3测试报告报货运分部品质室;
2) 货运分部品质室对测试报告进行评估,然后将意见反馈至收运部门。各航站收运部门应存档货运分部品质室已认可的电池型号;
3) 发货人在办理手机电池托运时必须提前通知我司货运人员,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随附在托运书后,要求在托运书上申明所托运的货物与检测报告内容吻合以及检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同时,发货人或货运代理人将一份检测报告复印件随货运单一起到机场办理托运手续,以便机组人员检查时能够迅速的出示。在实际操作当中一旦有手机锂电池运输,我司当地货运航班保障人员须在货物装机之前事先向机组人员进行符合性说明,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如当地无我司货运人员,由当地机场货运代理单位负责向机组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检测报告;
4) 货运分部品质室将不定期地对所认可的测试报告中的电池型号通知公司所有航站;
5) 各单位在手机电池运输中如遇其他特殊情况或问题,可咨询我司当地货运处或货运分部值班员。
 
7.21 1 特种货物机长通知单
7.21.1 一般规定
7.21.1.1 根据国际航协关于特种货物运输的规定,特种货物装机后必须填开特种货物机长通知单。在航班离港前送达机长签收。当空中出现紧急情况时,机长可以根据该通知单上所列装载的特种货物种类、数量及装载位置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特种货物机长通知单样式附后,见第7.23节表5。
7.21.1.2 下列特种货物装机后应填制特种货物机长通知单:
1) 危险物品;
2) 活体动物;
3) 鲜活易腐物品;
4) 枪械、弹药;
5) 灵柩;
6) 活人体器官;
7) 贵重物品等。
7.21.2 特种货物机长通知单的填写
7.21.2.1 装机站:装机站的全称;
7.21.2.2 航班号:装载特种货物的航班号码;
7.21.2.3 离港日期:航班离港日期;
7.21.2.4 飞机注册号:装载特种货物的飞机号码;
7.21.2.5 填写人:填写人签字;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特种货物(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