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机务维修 >

时间:2019-04-24 09:09来源:航利航空教育 作者:中国航空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4月22日,交通运输部日前就《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

此次修订内容变动不少,如:坚决、彻底落实(国发〔2014〕5号)以及(民航发〔2015〕11号)文件关于取消两项行政许可的要求。删除CCAR-66R2正文及附件中与“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和“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有关的全部内容。

规范笔试和基本技能考试、取消执照口试;理论补考不通过的要重复培训后方可再参加考试,实作培训补考不通过的视为最终评估结论以增进培训效果,增加技术英语等级测试促进维修人员英语水平的提高;由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考试过程,保证考试开展的公平、公正和规范,从制度层面解决由于行业发展过快带来的“报名难”问题。

取消执照机型签署I类和II类的分类方法,与EASA等发达国家的机型签署国际惯例保持一致。

对于某一类别执照,只有该类别第一个机型签署的时候才需要累计该机型6个月的维修实习,并基于带教人员的诚信和能力水平,在完成实习并被推荐后签署执照。设定机型签署有效期为2年,如果相应机型的维修经历不满足,机型签署失效,经过再培训后方可恢复。

大力支持通用航空发展。合理降低通航常见航空器类别的培训和考试要求。对于通航常见航空器(非复杂航空器),不再要求进行机型签署,扩大执照的使用范围,便利更多的维修人员为通航提供维修服务。同时取消部件修理人员执照以及非复杂航空器的机型签署要求,有助于更多的持照维修人员参与通航机型维修,在确保维修质量的基础上给予了通航维修更大的灵活与便利。

执照设定为一经颁发长期有效,免去了之前五年有效,需要重复续签的大量重复性工作,同时限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执照/机型签署,大幅提高行政许可效率。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修订送审稿)

第一章 总则

第66.1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以下简称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的颁发和管理,保障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和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等,制定本规则。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注意: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改革CCAR-66R3开始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