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联合印发通知,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今天(1日)起进一步完善。11月1日19点经济之声聚焦:完善后的联动机制有哪些亮点?会给乘客带来哪些实惠?航空公司会受到什么影响?
为适应航空煤油价格市场化改革变化,合理疏导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对航空运输成本的影响,保护旅客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联合印发通知,自今天起进一步完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 通知规定,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累计变化幅度超过每吨250元时,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最高标准方可按现行联动机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群体的收取标准将有所降低。 通知还明确,当综合采购成本调整影响燃油附加最高标准提高时,航空公司如决定上调燃油附加,应在综合采购成本调整执行5日后出台;降低时,仍应在综合采购成本调整5日内相应下调或停止收取燃油附加。具体调整计收燃油附加标准时间以旅客实际购票日期为准。 燃油附加费与油价联动机制这次完善有哪些亮点?对乘客会带来哪些实惠?航空公司会受到哪些影响?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石油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郭海涛博士发表他的看法。 从8月份开始,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月调整一次。随着国际油价的变动,这几个月航空油价已经有了好几次的调整降价。郭海涛首先对燃油附加费的由来进行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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