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标签

当前位置: 主页 > 航空资料 > 民航法规 >

时间:2011-09-22 10:47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航空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编号:MD-TM-2001-114部门代号:TM 日期:2001年 10月 23日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系统不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为规范民航空中交通空管系统不安全事件的报告,保证空管系统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空管安全工作情况,总局空管局制定了《民航空中交通管理系统不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二 OO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系统不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为规范民航空中交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空管系统)对不安全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的报告,保证空管系统各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空管安全工作情况,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有关条款,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分为强制报告制度和自愿报告制度。强制报告制度适用于空管系统空中
交通管制单位,自愿报告制度适用于空管系统各单位及全体人员。 发生空管不安全事件后,向相应航空安全管理部门的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发生飞行事故、劫机等重大事件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一、强制报告制度
凡发生属于强制报告的事件后,事发所在地的空管系统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报告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强制报告的事件 1、民航提供管制服务的航空器与航空器之间和民航提供管制服务的航空器与非
民航提供管制服务的航空器之间小于规定间隔; 2、民航提供管制服务的航空器与地面障碍物之间小于规定间隔; 3、民航提供管制服务的航空器飞入禁区、危险区、限制区; 4、由于民航空管设备保障和航行情报原因造成航空器不能按照计划正常飞行; 5、由于民航气象或管制原因造成向航空器提供了错误的高度表拨正值且未及时
纠正; 6、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民航提供管制服务的航空器偏离航线; 7、其他对飞行安全和飞行正常造成影响的事件。 (二)报告程序 1、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所在地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通过电话立即将简要
情况报告所在地区管理局调度室。管理局调度室应当立即将情况报告总调度室。 2、事件发生所在地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在事发后 24小时内填写《空管不安全事件报告表》(附件1),并报告所在地区管理局调度室。 3、管理局调度室收到《空管不安全事件报告表》后,应立即报告总调度室,并
通报给所在地区空管局安全监察处和相关部门。 4、总调度室收到《空管不安全事件报告表》后,应通报给总局空管局安全监察处和相关部门。
二、自愿报告制度
(一)自愿报告的内容
自愿报告的内容,是指空管系统各单位或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可能不利于保证飞行安全的情况。包括:规章制度、标准、工作程序,工作环境、人员培训、设备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二)自愿报告的方法 自愿报告(见附件2)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方式发至总局空管局安全
监察处或地区空管局安全监察部门(邮政、电子邮件地址和传真号见附件3)。 (三)自愿报告的处理 1、接到自愿报告的空管安全监察部门,应对报告内容认真进行整理、分析、归
类,并进行保密处理,避免因处置不当给自愿报告者带来影响。 2、接到自愿报告的空管安全监察部门,对自愿报告进行处理后,将有关内容通报给有关部门。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自愿报告者进行打击报复,一旦发现对自愿报告者打击报复的,将严肃查处。
附件 1 空管不安全事件报告表
报告单位  联系人 
报告时间(北京时) 年  月  日 时  联系电话 
事发时间(北京时) 年  月  日 时  责任单位 
一、管制有关情况管制方式:雷达管制( )程序管制( )雷达监控( )自动相关监视( ) 管制阶段:区域管制( )进近管制( )塔台管制( )其他( ) 实施管制人员:持照( )见习( ) 管制员:采取避让措施( )未采取避让措施( )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民航空中交通管理系统不安全事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