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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7-17 21:44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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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前言
a) 前言 是根据理事会的行动编写的历史性和解释性材料,其中包括根据公约和通过的决议而产生的各国在适用“标准和建议措施”方面所承担的义务的解释。
b) 引言 是解释性材料,列在附件各篇(部分)、章或节的开头以帮助理解正文的适用范围。
c) 注 在正文中适当地方所加的注解,用以说明有关“标准和建议措施”的事实资料或参考材料,但不构成“标准和建议措施”的一部分。
d) 附篇 对“标准和建议措施”的补充材料,或作为对适用“标准和建议措施”而列入的指导材料。
文字的选择
本附件以中文、阿拉伯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六种文字通过。要求各缔约国从中选择一种文本直接
使用或译成本国文字,以便在本国实施或用于公约规定的其他用途,并相应地将此通知国际民航组织。
编辑上的安排
为了一目了然地表明各条的地位,采用了下列作法:“标准”用细体字 (中文译本用5号宋体字 —译注);“建议措施”用细斜体字 (中文译本用5号楷体字 ——译注) 并冠以“建议”二字以表明其地位;“注”用细斜体字 (中文译本用5号楷体字 —— 译注), 并冠以“注”字以表明其地位。
应予以注意的是,在英文本中,在编写各项规范时,采用了以下办法:“标准”使用助动词“必须(shall)”,而“建议措施”则用助动词“应该(should)”。
凡援引本文件中用编号和/或标题标明的某个部分时,均包括该部分的所有各分款。
1/11/01 (vi)
前言 附件 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表A-附件18的修订
修订
根据
内容
通过/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适用日期
第一版
航行委员会的研究
1981.06.26
1983.01.01
1984.01.01
1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六次会议
为了与联合国专家委员会及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建议取得一致的杂项修订。
1982.11.26
1983.03.26
1984.01.01
2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五、六和七次会议
改进外包装和单元载运装置的定义;与联合国专家委员会的包装件和外包装的定义保持一致;增加了有关运进或运出机场的地面运输的段落;对向机长提供信息的要求作了修改以表明何时应提供此信息。
1983.06.01
1983.10.01
1984.01.01
3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八次会议
对可能允许豁免的情况以及有毒或传染性物质与动物或食品的隔离要求作了澄清。
1985.03.25
1985.07.29
1986.01.01
4
(第二版)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十一次会议
通过删除技术细节对附件18的规定进行一般的简化。对各项规定的杂项修订。
1989.02.24
1989.07.23
1989.11.16
5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十四和十六次会议
对各国履行《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指南》(Doc 9284号文件)各项修订责任的澄清。对旅客和机组成员携带危险品例外的澄清。
1999.03.10
1999.07.19
1999.11.04
6
(第三版)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七次会议和对附件6第1部分的25次修订
a) 对危险品、机组成员、飞行机组成员和机长定义的修改;
b) 对被飞越国在特殊情况下给予豁免为载运危险品的航空器飞越其领土提供方便的规定的修改;
c) 有关包装物的规定与技术指南相一致;
d) 增加规定以涵盖根据技术指南对装载和贮藏危险品的要求;
e) 修改规定,即应由国家承担向旅客提供信息的全部责任;
f) 修改规定以确保在发生事故或事件后将航空器上作为货物运输的危险品的情况及时通告处理紧急事态的人员;
g) 修改规定,采取行动防止货主蓄意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则方面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和
h) 修改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机上载有危险品情况的规定。
2001.03.07
2001.07.16
2001.11.01
7
危险品专家小组的第18次会议
a) 将负责危险品的有关国家当局通知国际民航组织;和
b) 提供关于危险品的应急响应信息。
2003.02.24
2003.07.14
2003.11.27
(vii)
24/11/05
No.8
附件 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前言
24/11/05
(viii)
修订 根据 内容
通过/批准日期
适用日期
生效日期
8
危险品专家组第19次会议
a) 改进了第9.6.1段,明确只有在可能涉及危险品的严重事故征候的情况下,才需要报告危险品的存在;和
b) 新增第13章,要求各国制定危险品保安措施。
2005.02.16
2005.07.11
2005.11.24
____________________
No.8
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
第1章 定义
下列术语在本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含义:
货机 除客机以外载运物品或物资的任何航空器。
托运物 经营人一次从一个地址、一个托运人处接收的,作为一批中的一件或多件的危险品包装件,运往一个目的地的地址交付给一个收货人。
机组成员 由经营人指定在飞行值勤期内在航空器上担任勤务的人。
危险品 能对健康、安全、财产或环境构成危险,并在技术指南的危险品清单中列明和根据指南进行分类的物品或物质。
危险品事故 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联,造成致命或严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危险品事故征候 不同于危险品事故,但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联,不一定发生在航空器上,但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害、起火、破损、溢出、液体或放射性渗漏或包装未能保持完整的其他情况。任何与危险品运输有关并严重危及航空器或机上人员的事件也被认为构成危险品事故征候。
例外 本附件对危险品的某一具体项目免除对其通常所适用的要求的规定。
豁免 有关国家当局给予免受本附件规定约束的许可。
飞行机组成员 在飞行值勤器内对航空器运行负有必不可少的职责并持有执照的机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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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附件18 第三版 第8次修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