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破产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常常避之不及,但是在美国,它却可能是公司起死回生的法宝。
11月29日,美国航空公司(American Airlines, Inc.)宣布,其母公司AMR Corporation和部分美国子公司根据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重组”条例的规定,自愿申请破产重组保护。“破产保护重组对于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意义,但对我们而言,意味着继续扩张网络,提供服务,改善机队并且进一步加强技术投入。”美国航空资讯部负责人Andrew Backover如此告诉记者。 一位航空分析人士认为,不同于“破产清算”,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Chapter 11)破产保护重组意味着“置之死地而后生”。法律专家分析说,美国企业例如美联航、通用汽车就是通过破产重组保护而走出困境的。相比之下,尽管中国的《企业破产法》中也有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规定,但我们对破产的理解大多停留在破产清算的概念。虽然在破产立法方面中国的制度并不比美国相关制度落后,但由于司法、行政以及企业家观念的原因,目前在中国企业成功利用破产重整的实践非常少。 美国航空寻求破产重组“保护伞” 继美国联合航空公司(United Air Lines, Inc.,简称“美联航”)、美国达美航空公司(Delta Air Lines Inc.)相继申请破产保护重组后,老牌的美国航空公司也选择了这一步。 “与竞争对手相比,成本已经成为我们的劣势。必须要改善财务,增加竞争力。”Andrew Backover如此解释美国航空申请破产保护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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