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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20 15:23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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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行业标准实践方面的考虑,在规则中增加了比ICAO《技术细则》更具约束力的规定要求。这
些新规定在每项的边缘处以手型符号( )表示。由于《危险品规则》使用方便,可操作性强,
在世界航空运输领域中作为操作性文件被广泛使用,同时发行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
文等多种语言的版本。
DGR依据示意图如下:
我国民航目前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121号 CCAR-276)
联合国危险物品专家委员会CoE
《危险品运输建议书》
橙皮书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
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则
TS-R-1系列丛书6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
《技术细则》TI
国际民用航空运输协会
IATA附加要求
国际民用航空运输协会IATA
《危险品规则》DGR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品,应
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
空器。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托运人应当对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关于货物的说明和声明的正确
性负责。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于2004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 简称CCAR-276 部) 是中国空运危险品的主要法规, 它有12 个章节:
A章:总则
B章:危险品航空运输的限制
C章: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申请和许可
D章:危险品手册的要求
E章:危险品的运输准备
F章:托运人的责任
G章:运营人的责任
H章:信息的提供
I章:训练
J章:保安要求
N章:法律责任
P章:附则
中国民用航空局对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依照授权,监督
管理本辖区内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从事航空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局方关于危
险品航空运输方面的监督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本CCAR-276部的要求。
各航空公司的《危险品手册》。CCAR-276部要求运营人应制订危险品手册,并获得局方
的认可。危险品手册可以编入运营人运行手册或运营人操作和运输业务的其他手册,但应建
立和使用适当的修订系统,以保持危险品手册的最新有效,并确保危险品的操作和运输按照
其危险品手册中规定的程序和指南实施。
1.3 适用性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TI)、民航局《中
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民用航
空器,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行的外国民用航空器。
IATA《危险品规则》适用于·IATA所有会员与准会员航空公司;所有与作为 IATA会员、准
会员签订货物联运协议的航空公司以及向运营人交运危险品的托运人及其代理人。
运营人的《危险品手册》适用于运营人及其代理人雇员。
1.4 如何安全运输危险品?
所有与飞行安全有关联的人员都要履行各自的职责,接受危险品知识的训练。
1.5 责任
1.5.1 托运人的责任
托运人应当确保所有办理托运手续和签署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的人员已按ICAO《危险品
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CAAC《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接受相关危险品
知识训练。将危险品的包装件或合成包装件提交航空运输前,应当按照技术细则和
CCAR-276部的规定,保证该危险品不是航空运输禁运的危险品,并正确地进行分类、包装、
加标记、贴标签、提交正确填制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遵守
IATA《危险品规则》,符合始发站、中转站、目的站国家适用的规定,确认所交运的危险品完
全符合所有运输规定。告知其职员在危险品运输中应承担的责任。
1.5.2 运营人的责任
运营人应制订检查措施防止普通货物中隐含危险品。确认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由托运人
签字,并且签字人已按规定的要求训练合格。使用收运检查单收运危险品。检查危险品的包装
件、合成包装件和装有放射性物质的专用货箱,确认在装机前无泄漏和破损的迹象。保证危险
品不得装载在驾驶舱或有旅客乘坐的航空器客舱内。危险品的存储、装载、固定和隔离符合相
关的规定。保留运输文件。提供信息。提供在出现涉及危险品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行动的指南。
运营人应向局方和事故或事件发生地所在国报告任何危险品事故或事件。无论运营人是否运
输危险品都应该接受危险品知识的训练。
1.5.3 代理人责任
代理人应使托运人的货物呈待运状态。待运状态的货物是指,按照《The Air Cargo
Tariff(Rules)》中的相关规定,货物的包装、标记与标签、运输文件及其它手续齐全,随时可
以装载运输。
代理人必须确定:对于所有的托运货物,运输文件和包装件表面都已进行了检查,未存
在隐含的危险品。代理人不得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业务,但必须接受危险品知识的培训。
托运人的代理人
托运人的代理人是指受托运人委托,代其办理危险品运输的准备工作的人或机构。托运
人代理人必须履行托运人的责任。从事空运业务,必须接受危险品培训,使之能够履行他们
的责任。
1.6 培训
哪些人员必须得到培训?ICAO和IATA将受训人员归类为12类人员。
危险品空运的有关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初训。为保证知识更新,复训一般在初训后的24
个日历月内进行,除非有关当局要求缩短周期。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危险品航空运输基础知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