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组织机构图
2.1.1 组织机构说明(CCAR-121.43)
以下的组织机构图描述了公司和运行部门的组织结构,并且表达了公司不同部门和有关下属单位之间的关系,反映了整个管理系统中管理职能的协调。
2.1.2 公司运行组织机构图
2.1.3 客舱与地面服务部组织机构图
说明:客舱与地面服务部,作为公司主要生产部门,对乘务人员实行职业化管理,依托专业管理机构和公司保障系统实现乘务资源、地面服务资源的合理调配和使用,打造公司的服务品牌和形象。
2.1.4 地面服务运行组织机构
2.2 组织职能
2.2.1 地面服务管理中心职能
2.2.1.1 负责研究制定、维护统一的地面服务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2.2.1.2 根据公司产品策略,负责设计开发地面服务新产品并不断满足顾客需要;
2.2.1.3 负责地面服务人员的培训预算的申报及证照管理;
2.2.1.4 负责公司各地《地面服务代理协议》、《不正常航班服务协议》、《贵宾室、头等舱使用协议》、《机组入住协议》的谈判与签订;
2.2.1.5 负责地面代理服务不正常航班费用的管理与审核;
2.2.1.6 负责向协议单位提供祥鹏航空统一的地面服务质量标准和CI 标识,并监督检查协议单位的履行情况;
2.2.1.7 负责评价和考核协议单位的工作业绩并根据考核结果向计财部提供奖惩依据;
2.2.1.8 负责协调处理公司内外与地面服务标准和协议有关的各种关系和问题;
2.2.1.9 负责制定、签发地面服务的业务通告或业务通知;
2.2.1.10 发布地面服务人员培训信息通告,并根据对地面服务人员培训的结果,对培训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2.2.1.11 负责制定中转站、始发站的中转服务和保障流程及标准,负责制定机上相关中转服务广播的管理规定;
2.2.1.12 负责中转服务地面保障协议的签订和落实监控;
2.2.1.13 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 生产保障中心职能
2.2.2.1 负责客服部运行的管理;
2.2.2.2 负责特殊任务(VIP、专机)生产保障的组织;
2.2.2.3 负责部门与外单位生产信息的传递;
2.2.2.4 负责祥鹏航空不正常航班的保障及旅客服务协调;
2.2.2.5 负责当日客服部生产非正常原因的调查;
2.2.2.6 负责特殊旅客审批及通报给保障单位。
2.2.2.7 负责协助作好人员培训与专业技能管理;
2.2.2.8 负责客舱与地面服务部地面服务室各生产单位的生产保障信息的接收和通报;
2.2.2.9 负责地面服务信息系统的使用;
2.2.2.10 负责监控机场代理单位的服务品质,及时反馈生产保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2.2.11 负责协助部门值班员处理不正常航班,并对其涉及的延误赔偿费用及行李晚 到和破损进行监控;
2.2.2.12 负责协调办理航班产生的退票、改签、超售等票务工作;
2.2.2.13 负责不正常事件的案例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2.2.2.14 负责非正常事件的信息通报,并根据部门值班员的指令组织人员,按照公司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2.2.2.15 负责部门生产运输的日常统计,并按规定及时提供统计报表;
2.2.2.1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3 值机室职能(略)
2.2.4 贵宾接待室职能(略)
2.2.5 客舱供应管理职能
2.2.5.1 负责协助财务部门制定年度配餐及机供品资金计划;
2.2.5.2 负责与代理单位签署配餐及机供品代理协议;
2.2.5.3 负责制定配餐标准和各航线机供品标准;
2.2.5.4 负责制定月航班配餐计划和机供品计划;
2.2.5.5 负责对各配餐代理单位进行换季选餐;
2.2.5.6 负责对各协议代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2.2.5.7 负责对新产品设计、引进、试行、实行进行论证;
2.2.5.8 负责对每月配餐及机供品费用进行统计、成本分析和上报;
2.2.5.9 负责对机上供应品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建立相关机上供应品资料库;
2.2.5.10 负责对机上供应品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管理流程,并负责外站代理单位的协调落实工作;
2.2.5.11 负责与国内、国际各航空公司之间的客舱服务信息的交流,提高客舱服务保障供应水平。
2.2.5.12 负责上报机供品及配餐年度使用需求计划;
2.2.5.13 遵照执行制订的各航线机供品配发标准;
2.2.5.14 负责对协议保障单位的监督,保障机上配餐;
2.2.5.15 负责日航班运行过程中机供品、配餐的保障或保障监控;
2.2.5.16 负责机上供应品的消耗统计及实物管理工作;
2.2.5.17 负责机供品、配餐及客舱文化的时市场调研及新产品开发工作;
2.2.5.18 发生非正常事件时,根据指令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2.5.1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主要管理岗位职责
2.3.1 地面服务管理中心经理
2.3.1.1 工作职责
1) 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公司及统一的地面服务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组织设计开发地面服务新产品并不断满足顾客需要;
3) 负责组织地面服务人员的培训记录及证照管理;
4) 负责公司服务质量价值链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5) 负责公司各地《地面服务代理协议》、《不正常航班服务协议》、《贵宾室、头等舱使用协议》和《机组入住协议》的谈判与签订;
6) 负责向协议单位提供祥鹏航空统一的地面服务质量标准和CI 形象,并监督检查协议单位的履行情况;
7) 负责评价和考核协议单位的工作业绩并根据协议条款办理财务结算有关续;
8) 负责中转联程业务地面保障工作的管理;
9) 负责协调处理公司内外与地面服务有关的各种关系;
10) 组织开展本中心的人事考评工作,客观、公正的评价职工的工作业绩能力和态度,并作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对公司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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