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国泰航空公司两名前机舱服务人员,涉于去年12月从美国飞抵香港后,违反防疫规定参与聚餐及外出,其后确诊感染,被指将Omicron变异病毒带入社区。两人被控3项「作为一个须遵照医学监察规定的人没有遵照衞生主任所指明的条件」罪,案件今日(2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续审。裁判官王证瑜将案押后至11月17日裁决。
两名被告分别为马来西亚籍男被告黄昱龙,及中国籍男被告刘诺宏。两人案发时均为国泰机组人员,现均报称无业,分别于去年12月24日及25日完成载货航班工作,从美国纽约和芝加哥返港。两人获衞生署发出「医学监察通知书」,须于抵港21日内进行自我隔离。
控方指,国泰有向机组人员传达规例,两名被告有责任自行熟读,他们的无知并非抗辩理由。控方又指,两名被告在案发前已分别有飞往吉隆坡和泰国的经验,并曾接受过一次医学监察,理应熟知要求,认为辩方批评指引多变并不合理。控方亦认为,涉案行为不关乎精神和身体健康。
黄昱龙(45岁)被控于2021年12月25日,作为一个须遵照医学监察规定的人,没有遵照衞生主任在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的医学监察通知书所指明的条件,即根据政务司司长所指明豁免条件而进行自我隔离。被告刘诺宏(44岁)被控2项相同控罪,涉案日期为去年12月25日及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