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航有关单位:
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2021〕366号)要求,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将作为中国质量奖在航空运输领域的申报受理行业组织,履行审核推荐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第四届中国质量奖授予为建设质量强国作出突出贡献,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等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和为中国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设10个“中国质量奖”名额和90个“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名额。
(一)参评组织范围。共9类组织,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国防工业、武器研发制造维修设计单位,医疗机构(仅限医院科室和专项医疗团队),教育机构(仅限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QC小组),其他非营利组织等。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参评。
(二)参评个人范围。包括各行业领域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
二、参评条件
(一)组织参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个人参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研究或实践,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为区域质量、行业质量或组织的质量水平提升作出突出贡献。
具体参评条件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2021〕366号)。
三、申报程序
请各民航有关单位中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当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申报组织为有关单位的分支、内设、派出等机构的,由有关单位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申报意见。申报个人由所在单位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申报推荐意见。上述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zlfzj/)下载。
四、受理时间
请各民航有关单位于4月16日前将参评申报材料(整理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Word电子版材料一份)发送至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国民用机场协会负责收集机场相关单位及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过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应当予以注明。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根据工作要求将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联系人:池博雅
电 话:010-50959710,50959711
邮 箱:chiby720@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7号(八层)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