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货的全都开心了
财政部财税〔2020〕72号:关于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征收民航发展基金,截止日期另行明确。
二、优化民航发展基金使用方向,将民航发展基金重点投向不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公共领域,逐步退出竞争性和市场化特征明显的领域;将航空物流体系建设纳入民航发展基金补助范围;不再对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和运营予以补贴。
请相关部门和地方切实加强有关政府性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及时组织实施政策执行情况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报告在次年5月底前报送财政部。
财政部
2020年12月31日
通航机场们可以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