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管理。实行城市配送车辆与普通货运车辆分类管理,把运送生鲜食品、药品等车辆视同城市公共交通,保障其全天候通行。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辆,放宽车辆市内通行管控。城市配送车辆实行动态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纳入监控平台,提升配送车辆装载运输效率。合理设置城市配送车辆停靠装卸相关设施,在条件允许的商超、社区周边划定限时停车位,实行分时管理。
4.增强口岸功能和服务水平。加快武汉天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统筹铁路、港口、机场进境指定口岸布局建设,推动光谷“城市货站”项目落地运营。积极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口岸与单一窗口对接。探索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制度,建立提前申报容错机制,实行“提前申报”和“通关+物流并联作业”,实现口岸作业全流程无纸化,提升口岸通关服务质量。
5.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充分运用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一批功能性、基础性交通物流重大项目建设。聚焦航空航线、中欧班列等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完善省市区多方投入、政策组合、协同支持的统筹联动机制,推动通道建设可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市级物流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用足用好A级物流企业、冷库设施、新能源物流车等既有奖补政策,并适时调整其奖补范围及标准,助推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6.切实降低物流税费成本。严格执行港口、机场、铁路等涉企经营性收费项目清单和标准公示制度,降低部分政府定价的港口收费标准,压减单个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常规收费至400美元以内。落实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深化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改革,降低公路通行成本。探索推广金融贷款“3分钟申贷、0人工介入、1秒钟放款”的“301模式”,提高贷款审批速度,缓解中小微物流企业资金压力。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抢占未来发展先机,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地区“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落实。
(二)强化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政策协同和工作统筹,协调解决物流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推动物流降成本工作取得实效。
(三)细化责任分工。各牵头单位要统筹推进重点任务事项(清单附后),会同相关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具体工作部门,明确时间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强化考核督办。组织开展物流降本增效工作推进考核评价,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区和市直各单位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强化目标考核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定期研究分析,力促降本增效出真招见实效。
(五)完善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物流统计体系,强化物流成本的日常统计、运行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同时,加大政府采购服务力度,不断丰富航空货运、公路物流等运价指数研究,做好物流运行监测预警,合理引导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