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发改委在发布此次国内航线运价改革的通知时也特别强调,此次深化民航国内运价市场化改革、扩大市场调节价航线范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扩大国内航空运输市场需求,不断满足旅客多样化航空运输需要,加快行业复苏的重要举措。同时,民航主管部门会进一步加强对国内运价的监督,将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据《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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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推进运价市场化大事记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航空客货运价由国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国家计委、物价和财政等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管理。
20世纪80年代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和国家物价局开始允许各航空公司根据市场的情况,依据国家公布的国内运价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上调或下浮。
自2004年以来,民航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民航国内运价改革,同步加强国内运价监管,不断优化市场环境。尤其是自2013年以来,民航国内运价市场化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国内运价改革成效明显,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国内运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2014年11月25日,民航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放开民航国内航线货物运价,进一步放开相邻省份之间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旅客票价,由航空公司自主确定具体价格水平。
2015年12月22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推进民航运输价格和收费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加快推进国内航空运输价格市场化改革,逐步扩大国内航线客运票价由航空公司自主制定的范围,并继续深化民用机场收费、空管服务收费、飞行校验服务收费和航空油料销售价格改革。
2016年9月29日,民航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价航线范围,对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列车形成竞争的航线旅客运输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7年12月17日,民航局、国家发改委印发《民用航空国内运输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价格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维护国内航空运输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其中规定,5家以上(含5家)航空运输企业参与运营的国内航线,国内旅客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航空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 记者 柏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