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声明
为维护李涛先生的名誉权不受侵犯,江苏元宁律师事务所戴枝争律师接受李涛先生的委托,就近期涉及到李涛先生的若干网络谣言及相关不实内容发表如下律师声明,以正视听,并郑重函告制造、发布以及传播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近日,在丽江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微博、公众号上出现了内容为《丽江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严正声明》和《丽江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李涛履职问题处理意见的公告》的页面,前述页面发布的内容前后相互矛盾且严重不实,是对李涛先生的造谣诽谤和恶意中伤,对李涛先生的名誉和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严重影响了李涛先生的工作和生活,且前述页面内容有部分其他媒体进行了转载。
针对上述事实,李涛先生特委托戴枝争律师发布声明如下:
一、严厉遣责丽江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针对李涛先生的造谣诽谤和恶意中伤行为,同时坚决依法保护李涛先生的合法权益。针对已经发生的侵权行为,本律师正在依据李涛先生的授权依法追责。
二、严正警告相关转载媒体,在未对相关事实进行核实确认的前提下,要对因自己的转载行为而导致的对李涛先生的名誉侵权行为的影响的扩大化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律师:戴枝争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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