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大修类手册。
部附件手册。
标准工艺手册。
图解目录。
专用工装工具设备手册。
无损探伤手册。
耗材手册。
动力装置总成手册。
存储运输手册。
供应商名录。
此外,与运行支持相关的文件还包括服务通告SB、适航指令AD(Airworthiness Directive)、服务信函SL(Service Letter)等。
发动机持续适航文件内容要求
CCAR33部A33.3条对发动机持续适航文件内容范围进行了描述,包括:
发动机维护:安装说明,定期维护资料,检查排故资料,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更换程序,有关保管、装箱和运输的说明,工具和设备清单及其使用方法。
发动机翻修:分解资料,清洗与检查说明,有关翻修的所有公差与配合,低于标准零部件的修理方法,确定其何时必须更换的必要资料,装配资料,翻修后的试验说明,储存处理说明,翻修需要的工具清单。
CCAR33部33.5 条规定:每一个申请人必须备有在型号合格证颁发之前可供中国民用航空局应用,在发动机交付时可供用户使用的经批准的发动机安装和使用说明手册。
持续适航文件是保证发动机可持续运行的基本文件,其内容应该详细,图文并举,工程可操作性强。
《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文件》(AC- 91-11)第9.1条中描述了书面验证要求、实操验证要求和重复验证要求:
书面验证要求:持续适航文件在内容编写完成后应当经过工程设计部门的审核,确定所编写内容符合相关的设计和分析、验证报告;
实操验证要求:对于经过审核的持续适航文件内容,应当以草稿的形式予以内部出版编辑,并提供预期使用人员(如试飞维修人员、教员、工程支援人员等)进行必要的验证,确认持续适航文件的内容可被正确理解和具备可操作性;
重复验证要求:对于因研制过程中设计更改和验证问题造成的持续适航文件内容修订,应当重复上述审核和验证过程,直至航空器设计冻结后形成持续适航文件的初稿,并提供给局方审核。
发动机的持续适航性由发动机营运人、型号合格证持有人及双方的管理当局共同来保证。尽管发动机营运人是发动机持续适航性的主要责任人,但由于自身工程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制约,营运人需要依靠发动机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提供的“全面、周到”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因此持续适航工作实际起始于发动机设计阶段,制造人应充分考虑发动机的持续适航要求,并编制完整、准确具有良好可操作性的持续适航文件,作为保证发动机持续适航的重要技术保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