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广州白云机场2号航站楼12号安检通道内,安检员在对旅客李先生的随身行李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行李内有2瓶免税酒。按照规定,液体是不可以随身带进客舱的。经过解释,由于时间充足,李先生在安检人员的指引下办理了托运手续。
提醒:根据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的民航安检新规,在乘坐国内航班时,在同一机场控制区内由国际、地区航班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同时满足3个条件(出示购物凭证,置于已封口且完好无损的透明塑料袋中,经安全检查确认)方可随身携带。
在旅客转乘国内航班时,如因故离开机场控制区,当再次通过安全检查时,请将随身携带的免税液态物品(免税酒、免税化妆品)作为行李托运,以免给自己带来不便。(李齐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