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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04 18:52来源:中国航空网 作者:中国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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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6月4日讯(记者 姜媚)时隔3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

截至发稿时间,国航、东航、深圳航空、昆明航空公布将于6月5日起对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标准10元/人。

昆明航空关于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公告。

关于调整国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东方航空发布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深圳航空发布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2015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针对燃油附加费颁发《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71号)》的规定,将收取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由当时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即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

由此,燃油附加最高标准计算公式相应调整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5000)×800

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5000)×1500

据太平洋证券证券分析师程志峰6月3日研报,2015年后,国际油价步入下行区间,燃油附加费随之也停止征收。与此同时的近几年,航空公司净利润稳步增长。

研报指出,随着近期油价涨幅,2018年5月底突破国内燃油附加费起征点5000价格线。按照之前文件精神,国内航司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已经达到征收条件。

研报指出,“如果开征燃油附加费当然是利好。但如果不征收,同时燃油还处于高位,我们认为到今年10月末的第二航季,将会全面落实目录航线的提价目标,从而全面实现新旧2套政策的无缝对接。”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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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6月5日起 国内部分航企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标准1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