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24日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分别收到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三个股东的《关于拟减持春秋航空股份的告知函》,拟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7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4%)。
公告显示,上述三个股东与春秋航空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春秋航空股份6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5.44%;其中三个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7%。
此外,公告显示,减持期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春秋航空股份的,自公司披露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公司披露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