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的一些游客会随身携带一些罐头之类的食品,自己品尝或是送给家人来分享,但是如果您乘坐的交通工具是民航客机时,这类物品就需要托运携带,它们是不能随身携带的。
2017年6月29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T2)国内安检现场24号通道内,开机员在对旅客行李进行图像识别时,发现一名旅客包内疑似罐头类的瓶装液体物品,立即按照程序通知开包员进行开包检查,经开包检查确认该旅客随身携带了一瓶水果罐头。随即开包员向旅客解释相关规定,告知水果罐头是不能随身携带,可以办理托运手续。旅客听后表示对规定的理解,告知安检员罐头是带回老家给家人品尝的,随即按照规定旅客去办理了托运手续。
随身携带罐头美食这种情况属于常见情况,天天都会发生。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中明确规定“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除外)。”在这里提示大家:罐头这种瓶装的物品属于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但是可以办理托运携带。请大家在值机柜台办理登机手续时,将这类物品办理托运或快递处理,避免在安检时耽误大家的过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