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T2)国内安检现场10号通道内,开机员在执行开机检查任务时,发现有一疑似报警器的物品,开机员立即提高警惕,通知开包员对该旅客随身行李进行开检,经开包确认是蜂鸣自卫器一个。开包员向旅客解释相关携带规定,告知旅客该物品不能随身携带,可以办理托运。但是旅客表示不理解,质疑蜂鸣自卫器没有危险性,为什么不能带?其实,蜂鸣自卫器内部有电池,有报警发生器(小喇叭),有能控制报警器发声的拉环等结构。正因为它的报警功能,噪音太强,在飞机客舱这样的狭小空间使用,会造成人员恐慌。经安检人员耐心解释后旅客表示理解,并同意将蜂鸣办理了暂存业务。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中明确规定蜂鸣自卫器属于其他类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物品,不能随身携带。但可办理托运或免费暂存,还可以交由送行人员带回以及到快递处办理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