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那么对于经常要乘坐飞机的小伙伴们,一定很想知道修改后的规定哪些物品可以带上飞机?哪些不可以呢?为了方便旅客更好、更快地了解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首都机场安检为大家带来一份贴心攻略,将乘机常见规定进行讲解,帮助“飞行达人”们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一、液态物体界定明确,牙膏、唇彩也属于液态物品。
新版检查规则中关于液态物品的界定:液态物品包括液体、凝胶、气溶胶等形态的液态物品。其包括但不限于水和其他饮料、汤品、糖浆、炖品、酱汁、酱膏;盖浇食品或汤类食品;油膏、乳液、化妆品和油类;香水;喷剂;发胶和沐浴胶等凝胶;剃须泡沫、其他泡沫和除臭剂等高压罐装物品(例如气溶胶);牙膏等膏状物品;凝固体合剂;睫毛膏;唇彩或唇膏;或室温下稠度类似的任何其他物品。
二、发生以下几种情况可不在公开场所安检
新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明确规定: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应当出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和有效乘机凭证。旅客应当依次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接受人身检查。旅客在接受人身检查前,应当将随身携带的可能影响检查效果的物品,包括金属物品、电子设备、外套等取下。旅客的随身行李、托运行李物品应当经过民航行李安检设备检查。
同时,对要求在非公开场所进行安检的旅客,新《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规定,如携带贵重物品、植入心脏起搏器的旅客和残疾旅客等,民航安检机构可以对其实施非公开检查,一般由两名以上与旅客同性别的安检员实施。如旅客携带贵重物品,或作为植入心脏起搏器的旅客、残疾旅客,请及时告知安检人员,同时配合安全检查工作。
三、故意隐匿物品将被依法处理
对随身携带或者托运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旅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物品中故意隐匿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旅客,构成扰乱秩序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禁止随身携带的物品可暂存机场30天
新《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要求,对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告知旅客可作为行李托运、自行处置或者暂存处理。
对于旅客提出需要暂存的物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暂存服务。暂存物品的存放期限不超过30天。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提供条件,保管或处理旅客在民航安检工作中暂存、自弃、遗留的物品。
五、安检现场不允许拍照、摄像
新《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详细列出了安检过程中安检机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的14种情形。其中,旅客有“对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及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拍照、摄像,经民航安检机构警示拒不改正的”、“故意散播虚假非法干扰信息的”、“在行李物品中隐匿携带民航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的”等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是新规中新增的内容。
六、殴打辱骂、妨碍安检将被移交公安机关
新《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明确指出,旅客逃避安全检查或者殴打辱骂民航安检员或者其他妨碍民航安检工作正常开展,扰乱民航安检工作现场秩序的行为,也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冲闯、堵塞民航安检通道或者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安检道口的;在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向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内传递物品的,也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