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1日,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在邮件中查获组装弩一把。
当日14时25分,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安检员小海在对一票邮局从北京发往苏黎士的邮件进行X光机安全检查时,其中一个包裹十分可疑,图像形状怪异。此物品立刻引起了开机员的高度警觉。本着不排除疑点不放过的原则,开机员立即协同开包员及货运代理人对该可疑物品进行了三人开包检查。经开包确认后发现,此可疑物品为弩一把,拆分包装。弩是一种具有较强杀伤力的器材,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物品,个人不能持有。开机员立即将违禁品及货运代理人证件进行扣留,并上报值班领导,此事最终由首都机场货运派出所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弩是禁止航空运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