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规范危险品航空运输秩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确保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民航局中南管理局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R1)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于11月6日发布一系列行政处罚公告,对违规航空运输危险品的4家责任单位予以处罚。
据中国民航局公告显示,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涉2起违规,深圳市津凤航空运输有限公司、深圳市穗佳物流有限公司分别涉案1起。公示的主要违规操作包括:未确保货物收件员接收危险品培训、收运货物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等类型。各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