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F-LX201508-096 )
受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定于近期就消防急救中心灭火器及灭火剂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选,欢迎有实力的服务商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消防急救中心灭火器及灭火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需求概述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灭火器及灭火剂,具体需求及相关技术参数如下:
1、消防灭火剂:规格型号:轻水泡沫,数量:5吨;
2、泡沫灭火器:规格型号:推车式25kg,数量:80具;
3、泡沫灭火器:规格型号:手提式3kg,数量:200具;
4、干粉灭火器:规格型号:推车式35kg,数量:30具;
5、干粉灭火器:规格型号:手提式4kg,数量:100具。
三、报名人资质要求:
1、报名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证明文件: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
2、报名人所投灭火器及灭火剂产品需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证明文件:项目需求中所列灭火剂及相应规格的灭火器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
3、近三年具有不少于1个灭火器或灭火剂销售业绩:
①合同签订时间:201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②合同内容:涉及灭火器或灭火剂的销售项目;
③单个合同金额≧9万元;
④证明材料: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中须清晰体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用户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正式报名人的产生:
采购人组织包括采购人代表、技术和经济类等评审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按上述要求的资质条件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从中择优产生正式报名人。
五、报名资料(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联系人电话、邮箱;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
3、上文“三、报名人资质要求”中标注的证明文件;
4、报名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公司简介》等。
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资格评审。本公司承诺对所有公司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通过预审的服务商,本公司将电话通知。未通过预审的服务商资料,恕不退还。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8月25日下午16:00
七、项目技术咨询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5-23452502
八、报名资料送达、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招选人代理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831室
联系人:钟先生 E-mail:zhongcheng@szairport.com
联系电话:0755-23452168 传 真:0755-23452149
邮政编码:51812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