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机场卫生保洁(航空器客舱保洁)、手拖车服务项目已由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喀什机场卫生保洁(航空器客舱保洁)、手推车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0748-1540CA5024DJ/01
2.3招标范围:
喀什机场卫生保洁(航空器客舱保洁)、手推车服务项目。喀什机场航站楼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卫生保洁范围、频次、标准如下:
2.3.1喀什机场航站区内、外所有2米以下设施设备及地面的卫生保洁项目,具体包括:国际及国内进港厅、国际及国内出港厅、贵宾厅、隔离区、行李分拣区、货运区、登机步桥、办公楼、航管楼、消防楼、职工公寓楼、家属楼等区域及上述区域内公共卫生间、引导标识灯箱、广告灯箱、手推车、各类行输转盘、电梯设备、停车场公厕等设施设备相关公共区域的日常卫生保洁(卫生间等下水保持畅通,至窨井处主管道;即卫生间地漏、小便器、坐便器、蹲便器等下水每天要清洁除垢及疏通、保持畅通),各类低值易耗品,即:保洁用品(含垃圾袋、厕所用纸、洗手液、卷纸盒、等)、保洁工具(拖把、扫把、毛巾、水桶、清洁车、吸尘器、地毯机等)、保洁设备等。
2.3.2航空器客舱保洁工作(洗手间、服务间、客舱)。
2.3.3航站区陆侧公共区域以及机坪廊桥、旋转梯顶部及地面区域的除尘、冬季清雪、除冰工作;停车场、家属区、草坪、绿化区、机场陆侧道路路面清扫和保洁;清运生产、生活等产生垃圾等,并运送至垃圾中转站环卫局垃圾车里。
2.3.4航站楼内、外2米以上的高空保洁项目,包括室内外墙体、玻璃幕墙、门窗、顶棚钢结构、天窗、屋顶、廊桥、旋梯、公安分局摄像头;办公楼、航管楼外墙及指挥塔玻璃等相关区域的日常卫生保洁(一年2次)。
2.3.5廊桥外部保洁每月1次、贵宾室地毯清洗每月1次、不锈钢使用拉丝垫清洁及光亮剂保洁处理每星期1次、大理石地面保养抛光每月1次,卫生间每日至少消毒1次、公共区域每周至少消毒1次、所有工作必须填写记录本,经管理部门签字核准及确认。
2.3.6航站区域内除四害工作(候机楼、联检楼、办公楼、航管楼、消防楼、新老车库、家属区等)。
2.3.7航站楼进、出港手推车回收管理及服务。
2.3.8中标方保洁应符合《新疆机场集团服务标准规范》中喀什机场需要达到服务质量规范KPI指标。
2.3.9航站楼卫生间设施设备及用品应由中标方自行看管,发生物品丢失或损坏,发现人为损坏,损坏由损坏人修复或赔赏,未发现的,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自然磨损造成需要维修的,申请由喀什机场出资维修。
2.3.10喀什机场根据临时性工作需要而安排零星保洁事项。
注:以上项目检查标准见招标文件附件。
2.4项目地点:新疆喀什机场
2.5服务期限: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保洁服务或清洁服务项目。
3.3单项服务超(含)面积1万平米以上业务记录的。
3.4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6个(含)以上个人高空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人提供的保洁设备
航站楼的保洁设备由招标人租赁给中标人使用,租金为6万元/年,设备租赁费和租用期间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备不足部分的保洁设备及配件,以确保中标人完成其保洁工作。
5.投标报名
5.1请投标人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至 2015 年 8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30分至 13 时 30分,下午16 时 00分至1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 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46号,新疆机场(集团)员工培训中心三楼326室进行投标报名。
5.2报名资料包括:
5.2.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2.2 报名人如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2.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2.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2.5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2.6单项服务超(含)面积1万平米以上业务记录。(提供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2.7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6个(含)以上个人高空作业操作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 年 7 月 28 日至 2015 年 8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30分至 13 时 30分,下午16 时 00分至19 时 00分,在 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46号,新疆机场(集团)员工培训中心三楼326室 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6.3招标文件如需邮购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 月 18 日 10 时30分,递交地点为新疆喀什机场路473号,喀什机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vitec.com.cn)、中国民用航空网 http://www.ccaonline.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喀什机场路473号
邮 编: 844000
联 系 人: 杨鹏
电 话: 0998-2928009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46号
邮 编: 830016
联 系 人:杜晓冬
电 话: 0991-3801160
传 真: 0991-380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