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新疆飞机维修基地机务培训中心于2011年取得ERJ190型飞机航空机械(ME)II类和航空电子(AV)II类机型培训许可,目前因ERJ190型飞机航空电子维修人员培训需求与航空机械维修人员培训需求差异较大,为充分利用培训资源,同时又满足ERJ190 飞机航空器维修人员机型改装的需求,培训中心于近期向民航新疆管理局申请ERJ190型飞机航空机械(ME)&航空电子(AV)II类机型培训许可项目。
此次新申请ERJ190机型培训许可项目是航空机械和航空电子两个专业合并统一培训的项目。为做好新增培训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管理局适航处联合乌鲁木齐监管局成立审查组,依据《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合格审定规定》(CCAR-147部)及其相关咨询通告,进一步梳理了培训项目审查标准,2015年3月9日至13日审查组组织对培训中心提交的培训资料和文件进行审查,2015年3月19至20日对培训项目实施现场审查。
审查组对培训中心的《培训管理手册》/工作程序手册的修订内容、新增项目《教学大纲》、实习项目清单、培训教材的修订、新增项目考试题库、理论/实习教员资质、实习场地、设施设备等进行了全面审查,重点审查新增《教学大纲》、实习项目清单、教学课时的安排是否同时满足航空机械和航空电子两方面专业培训的要求、新增项目考试题库是否涵盖教学大纲的知识点,以及考题数量是否满足规章最低要求。结合新增项目的审查,审查组深入ERJ190型飞机航空机械(ME)II类培训班理论课程培训现场,通过听课抽查评估了教员培训授课质量,并对《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内容和课时安排提出修订和优化意见。
此次审查针对教学大纲、培训教材、培训教案、考试管理软件等方面,审查组提出了3条整改问题,1条整改建议,目前机务培训中心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审查组将对培训中心提交的纠正措施进行复核,并对E190型飞机机型航空机械(ME)&航空电子(AV)II类首次培训班理论授课、考试、实际操作考试等进行现场抽查,不断提升辖区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