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对《2014年度二氧化碳排放进行核查》项目进行询价。
一、比选内容:2014年度二氧化碳排放进行核查
二、服务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服务商注册资本金须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3、服务商需具备北京市发改委认可的碳排放核查资质。
4、服务商拟派研究人员须具有2(含2年)年以上从事碳排放核查工作经验。(时间截止2014年12月31日)
5、近六个月(税款所属时间为2014年7月~2014年12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服务商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4年10月~2014年12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服务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9、成交服务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三、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四、发通知时间:2015年3月3日。
五、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9点30分—2015年3月11日16点30截止(北京时间)。
六、报名联系人: 于建民;联系电话:010-64507155
七、领取文件联系人:卜健;联系电话:010-64507158
八、项目负责人:王子东;联系电话:010-64507466
传真:010-64507172
电子邮件:bujian@bcia.com.cn
九、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3月12日9点30分—2015年3月13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25室
十、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18日 下午16:00点之前(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文件恕不接受(询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一、递交询价文件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25房间。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十三、请参与本次询价的单位代表需持有参评人法定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备注:以上时间根据文件审批情况进行调整)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