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拟于2015年4月处置(出售)一架自有波音737-700客机,为配合该项目顺利完成,现于公开市场寻求在该业务领域拥有丰富实操经验的适格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请意向方根据以下要求提交最有竞争力的报价书、委托服务协议及有关材料。我公司将综合考量选取条件最佳者作为本项目的法律服务机构。
一、服务范围
(一)起草以及审阅飞机处置合同;
(二)审阅修订意向书;
(三)参加必要的电话谈判会议(按需);
(四)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法务咨询与风险建议;
(五)出具律师意见书;
二、从业资质
具备在中国境内从事法律相关业务并为本项目服务范围提供法律服务所须的一切从业资质。
三、报价程序
请于2015年3月3日前,以邮寄方式将贵司简介、飞机处置领域业务介绍、报价书、委托服务协议寄送与我司。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
联 系 人:柳琛
地址:深圳宝安区航站四路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楼306室
电话:(86)0755 23166901
传真:(86)0755 27777526
电子邮箱:liuchen712@shenzhenair.com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