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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2-09 11:30来源:《中国民用航空》 作者:郭才森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40-(3.15+25)

  =11.85亿元

  4、小结

  在增值税制度下,由于增值税不计入飞机会计成本,飞机引进实行优惠税率后,在飞机引进环节向海关少缴纳增值税3780万元,但在按照销售收入向国税局缴纳增值税时,要多缴纳增值税3780万元。

  从数据及分析可以看出,航空公司在飞机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与按期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少,按期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就多;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多,按期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就少,航空公司缴纳的增值税总额没有变化。因此,如果不采取其他的优惠措施,仅仅降低航空公司进口飞机的增值税税率,航空公司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不会减少,利润总额也没有变化,航空公司并没有真正享受到增值税优惠的利益。

  在现行增值税制度下,航空公司引进飞机缴纳的全部进口增值税在当月申报缴纳增值税时可以全部抵扣,减少当期应纳增值税额,由于销项税额较多,进项税额一般在当期能够完全扣除。因此,即使按照法定税率在进口时缴纳较多的增值税,由于当月就能抵扣完毕,对航空公司的现金流也不会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营改增后,航空公司引进飞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不再给航空公司带来利益,航空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名无实。

  再进一步讨论,在给予航空公司名义增值税优惠的情况下,谁实际享有利益了呢?从上文分析可以看出,海关确实少收了增值税,中央财政的收入减少了,航空公司没有少交增值税,多收增值税的是按期收取增值税的国家税务局。根据营改增后的财政体制,营改增行业收取的增值税全额归地方财政,因此,多收增值税的是地方财政。也就是说,航空公司名义上享有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被地方财政实际享有了。

  四、政策调整建议

  要使国家给予航空公司引进飞机的税收优惠政策变得名实相符,就需要改变现行的税收征管办法,进行制度创新。在此之前,需要确定的是,国家是否真的要给航空公司引进飞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4号)规定:“继续在规定范围内给予部分飞机、发动机、航空器材等进口税收优惠”。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飞机租赁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3]108号)规定:“租赁企业一般贸易项下进口飞机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与航空公司进口飞机同等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租赁企业进口飞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16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租赁企业一般贸易项下进口飞机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与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同等税收优惠政策,即进口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飞机减按 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从这些文件可以看出,对航空公司引进飞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政策的真实目的。

  将航空公司引进飞机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需要改变税收征管方式。参照国家现行税收征管制度,我们提出如下建议方案:

  (一)增值税即征即退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指,国家先按照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同时计算按照优惠税率应当征收的增值税,对于超过优惠税率的增值税即时予以返还给纳税人。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国家税务局实施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做法,有许多具体的文件规定。例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中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实施环节是在根据销售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环节,不涉及到下一环节的抵扣,实施比较简单。进口飞机缴纳的增值税属于进项税额,涉及到下一环节的抵扣。新制度一方面要使航空公司确实享受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又不影响下一环节的抵扣,需要进行更加全面的制度设计。为此,建议实行下述操作模式:

  航空公司在申报缴纳进口飞机增值税的同时申请退税,海关先按照17%的增值税税率制作《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同时按照12%的增值税税率制作退税批准书,航空公司实际按照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或者航空公司先按照17%的税率将税款全部缴入国库,然后海关将超过5%部分的增值税退还给航空公司。

  这样,航空公司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率是5%,海关实际按照5%税率征收增值税。航空公司申报当期应交增值税时,按照17%的税率抵扣进项税额,从而享受到12%的增值税优惠税率。航空公司按照会计和税收法规将收到的退还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增加当期利润。

  (二)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是征收企业所得税时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国家税务局或者地方税务局允许将符合一定要求的成本、费用增加计算扣除额,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加企业税后利润。这方面的法律文件也很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参照这一方法,航空公司在进口飞机时按照5%的优惠税率缴纳增值税,在申报当期应交增税时,按照海关开具的进口飞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记载的飞机价格,在专用缴款书记载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基础上,按照12%的税率计算加计扣除的进项税额,从而减少当期应当缴纳的税款。航空公司少缴纳的增值税税款,计入营业外收入,增加当期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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