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各单位对航班备降工作的重视,严格落实《航班备降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航班备降保障的协同性和能力,确保飞行安全,西南局于12月18日正式启动了航班备降专项督查工作。
此次航班备降专项督查工作涉及区内监管局(运行办)、机场、航空公司、空管等单位。督查重点为机场是否充实航班备降保障资源;航空公司是否严格落实民航局和西南局相关要求,完善备降工作流程;空管单位是否按照规章、规定切实履行对空中航班的监控和提高飞行情报服务。专项督查的第一阶段,机场、航空公司、空管将开展自查并上报整改结果,2015年2月28日前西南局将对重点机场开展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