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对托运人的管理要求,前移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监管关口,11月18日,管理局召开危险品托运人及托运代理人工作会议。华北辖区危险品监察员和危险品培训大纲已通过管理局备案公示的托运人或托运代理人企业参加了会议,民航局运输司领导到会指导。
会议紧扣危险品航空运输过程中托运人的责任进行,结合真实发生的案例警示了托运人规范操作对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的重要意义,重申了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禁运、批准和豁免的规定。会议介绍了危险品例外数量、限制数量的航空运输要求,航空公司对销售代理人、托运代理人的管理体系、检查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危险品航空运输常见的包装容器类型和相关包装要求,国外发达国家对管制代理人、已知托运人的航空货运安全管理思路,以及危险品应急处置程序管理内容等。
此外,会议解析了2014年发生的危险品不安全事件。通过对违规事件的详细分析,将《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有关托运人法律责任部分进行了再次宣贯学习。
会后,与会托运人企业上岗人员参加了危险品业务能力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