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东航北京分公司地面服务部围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日”的主题——“强化红线意识, 促进安全发展”,在首都机场二号航站楼离港值机大厅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为旅客提供锂电池运输现场咨询和现场服务。
当天,在首都机场二号航站楼离港值机大厅,地服部专设了服务柜台,为现场旅客面对面交流,耐心向旅客宣传锂电池运输知识,并提供锂电池作为行李运输的操作规范宣传册,供旅客参考。在现场互动中,旅客对随身携带的“充电宝”能否带上飞机的问题比较多,地服部值机人员给予了详细的咨询和解答。
锂电池移动电源是指主要功能用于给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锂电池装置,俗称“充电宝”。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旅客携带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应当视为备用锂电池运输,严禁将锂电池移动电源放入托运行李。旅客不得在飞机飞行过程中使用锂电池移动电源给电子设备充电。其额定能量如果大于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运营人批准后,方可运输。超过160Wh的,禁止作为行李运输。对无法识别容量或额定能量的锂电池将拒绝运输。
地面服务部从旅客值机、安检等环节,严格落实锂电池运输的规章制度,确保锂电池运输安全。地服部在值机大厅摆放了锂电池乘机安全须知的立牌,并设置了扩音器,循环播放锂电池运输安全提示。在旅客办理值机手续的过程中,值机人员做好危险品询问和告知工作,提醒旅客不能托运锂电池;为旅客提供专用绝缘袋,防止锂电池短路情况的发生;提醒旅客关闭托运行李中的锂电池设备并做好防意外启动措施,或建议旅客将锂电池设备作为手提行李或随身携带。对于额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的锂电池,地服人员联合首都机场安检人员在安检移交台进行严格检查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