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存在诸多不合理
业内人士认为,欧盟通过掌握航空业碳排放收费标准的制定权,从而掌控航空运输业和制造业领域的市场控制权,给外国航空运输服务商进入欧洲制造了障碍。
乔晗对本报记者分析了欧盟此举存在的多项不合理之处:首先,违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中关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其次,违背了《芝加哥公约》和国际民航组织对航空减排的基本立场;第三,实施范围超越了欧盟的管辖权,违反了国际法惯例,并且会严重影响到世界航空运输业和物流业的正常秩序,进而对欧洲和世界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所有理由中,对中国航空业而言,焦点在于是否遵守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气候问题‘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国际原则,因为强行要求发展中国家航空企业和其他发达国家航空企业按同一标准交税,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乔晗进一步分析说,“其实,从其自身来分析,欧盟此举实质就是设置碳壁垒,保护自身航空业的竞争力。因为如果只有欧洲的航空企业需承担温室气体的减排任务,而非欧盟的航空公司不承担任何减排负担,那么欧盟航空公司的运营成本将在同等条件下高于欧盟以外的航空公司。在竞争十分激烈的国际航空市场中,这个额外的碳成本将使欧盟航空公司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而一旦收了碳税,他国航空进入欧盟的成本就大大增加。”
中国民航业要走低碳路
那么,欧盟如果一意孤行强制推行航空碳税,中国民航业又该如何应对呢?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欧盟强征航空碳税违背公约 中国航企多付8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