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民航科技咨询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航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部署,为充分发挥民航行业科技专家作用,支撑民航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方式,公开征集民航领域科技咨询专家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作用 通过充实完善行业科技专家库,构建民航行业科学发展的“智囊团”和“知识库”,凝聚专业技术力量和专家经验,为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行业技术研发、大系统集成建设与优化、科学技术路线方案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二、推荐范围及基本条件 面向民航全行业,包括民航各级监管管理部门、科研院校所、一线生产运输单位等,均可以限额组织推荐专家。但要求推荐上报的科技专家: 1.热爱科技事业,从事行业科技领域相关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相当于高级职称的执业资格证,年龄原则上60周岁以下(博士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部级特殊津贴的专家除外),身体健康。 2.近5年主持或参与一定数量的科技项目研发,具有较丰富实践经验并取得突出成绩。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行业各级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家优先考虑: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部级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及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博士生导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者。 三、推荐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推荐范围及基本要求,认真组织,择优限额推荐咨询专家候选人员,从中国民航科技信息网上如实填写并提交《民航局科技咨询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打印《民航局科技咨询专家推荐表》,经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1年11月18日前将推荐表原件(推荐表电子版和照片),由推荐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报送至局人事科教司科技处。 后附:民航局科技咨询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网络技术支持:张圣辉 吴平 联系电话:010-64473567 010-64473612 民航科技信息网www.castc.org.cn/keji 地 址:北京市东城东四西大街155号 民航局人教司科技处 邮 编:100710 民航局人事科教司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民航局科技咨询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注:各单位推荐名额保持总数不变下,各领域之间名额可调整。
推荐单位
飞行航医领域
机务适航领域
空管领域
机场与电子领域
运输经济领域
航空安全领域
名额总数
民航大学
4
6
6
8
6
5
35
飞行学院
5
3
5
5
5
3
26
干部学院
2
2
2
3
5
3
17
广州高职
1
2
2
3
2
1
11
航科院
4
4
4
4
5
5
26
民航二所
1
2
5
6
2
2
18
航医中心
6
2
1
2
2
2
15
首都机场
3
1
2
6
3
2
17
上海机场
3
1
2
6
3
2
17
广州机场
3
1
2
6
3
2
17
机场建总
2
1
2
6
2
2
15
空管局
5
1
10
5
2
3
26
各管理局
2
2
2
2
2
2
12
国航集团
5
5
2
3
5
5
25
东航集团
5
5
2
3
5
5
25
南航集团
5
5
2
3
5
5
25
海航集团
3
3
2
2
3
3
16
中航信
1
1
1
6
3
1
13
中航材
1
3
1
1
6
1
13
中航油
1
3
1
1
6
1
13
其它各家航空公司
2
2
1
1
2
2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