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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2-04 11:50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 记者王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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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号制造渐热 国航取代海航起飞大连航空

图:“地方号”制造热 国航取代海航起飞大连航空。

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不久前发文宣布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施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后,国内诸多地方政府掀起的航空热遭遇到了打击。然而,就是在这样的“非常”时刻,又一家地方名号的航空公司——大连航空有限公司即将进入筹建阶段。

  按照民航局的新规定所设立的门槛来看,这家由中国航空集团公司(China National Aviation Holding Company,简称“中航集团”)与大连市政府联手打造的企业无论是从自身资质或是外部条件看来,最终获批的可能性相当大。

国航何以取代海航

  并没有如其他合作协议签订的那般高调,近日,大连市政府与中航集团在北京悄然签署了航空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大连保税区将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共同筹建大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航空运输业的重要延伸产业,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也在同一天分别与国航签订了合作协议。

  根据双方协议,大连保税区管委会与国航筹建航空运输实体,从事以客货为主要业务的公共航空运输业务,航线网络布局将以大连为中心,连通各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著名旅游景点,积极开辟大连与日本、韩国主要城市之间的国际航线。

  “刚刚签的协议,很多具体的事情还没有定下来,”中航集团一位内部人士12月1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事情有专门的规划小组负责推进,我对此也知之甚少。”

  一个有意思的事实是,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去年8月11日在海口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HNA Group,简称“海航集团”)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也提出双方合作组建大连航空公司,并投建大连航空大厦、航空物流园区、成立投融资公司等“一揽子”合作计划,与11月18日大连市与中航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十分相似。

  “确实是海航先开始谈的,但是因为后来有一些分歧,所以在签订合作协议之后进程推进非常缓慢,”一位接近大连市政府的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这也给国航创造了机会,中航集团的实力更强,资源上也有优势,因此最终取代海航成为大连航空的主要合作方也很正常。”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国内最早开展“联姻地方政府”这样合作模式的海航集团,近年来先后在昆明、天津、北京等地建立了多家合资航空公司,也在这些地区获得了诸如金融业、物流业、房地产业、装备制造业以及旅游酒店业等多方面的发展。

  另一个有意思的事实是,大连并非中航集团与海航集团第一次“过招”的地方,此前在与北京市政府的合作上,海航抢先与首旅集团合资成立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Beijing Capital Airlines Co., Ltd.,简称“首都航空”),国航紧接着就与北京市方面就成立北京航空达成了初步的共识。

“禁令”下的机会

   “这与新成立航空公司不一样,”民航局一位人士12月1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说,“这是航空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提出的发展规划,只要符合此前发布的新规定要求,就可以获批筹建。”

   10月中旬,民航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管理落实航空运输安全要求的通知》从多个领域着手,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施行更加严格的管理。民航局将继续暂停受理新设航空公司(含航空公司设立子公司)申请;暂停受理航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申请;将提高航空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门槛。此外,对控制航空公司申请扩大经营范围也有了更严格的规定。

   民航局除了继续暂停受理新航空公司成立的申请之外,还将暂停受理航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申请,并要求各地区管理局对辖区内已设立的分公司,按照《关于印发《民航局关于航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进行全面梳理,不符合要求的,要在2010年底前予以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报请民航局取消其分公司的核准。

   民航局还进一步提高了航空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门槛。航空公司如欲设立1家子公司,其机队规模应达到50架以上且具有10年运营经验。此后每增加20架飞机,方可按规定条件申请增设1家子公司。航空公司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不得再设立子公司。航空公司如欲设立1家分公司,民航局规定其机队规模应达到20架以上,此后每增加20架飞机方可按规定条件申请增设1家分公司。

   按照此规定,根据截至目前的国内航空公司运力分布情况,除“三大航”之外在机队规模上符合设立子公司的也就只有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公司(下称深航)、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下称上航)、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下称厦航)、四川航空有限公司以及天津航空有限公司(下称天航),但上航、深航与厦航分别是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航)、国航以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航)的控股子公司,受“控股子公司不得再设立子公司”之限,而天航前身大新华快运航空有限公司也仅仅是在2007年3月30日成立,远不满10年运营年限,因而也在限制之列。

   中航集团总经理孔栋在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航空公司的建立是需要很谨慎的,是需要一个非常完整的体系才能够批准它。否则的话因为它关乎到人民生命财产的直接安全,出了任何问题,包括像这次的伊春空难,都将会给国家、给行业带来很大的损失。”

   民航局11月30日发布了东航云南有限公司筹建公示,这也意味着东航云南分公司即将正式变身为与云南省政府合资的一家合资企业,与大连航空的性质相似。

   “东航云南有限公司筹建以及与上航完成合并是早在东航计划中的,”东航董秘罗祝平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公司没有与其他地方政府合作的考虑。”

   而南航方面此前传出有意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政府成立合资航空企业,并承诺重点发展在重庆的合资企业重庆航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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