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2009年元宵夜的机场血案已经过去了一年,但死者王文艳的家属仍然未能从悲伤中解脱,与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云南机场集团”)多次协商未果,王家人一纸诉状将机场和相关航空公司告上法院。该案将于3月18日在西山法院开庭审理。王家人向机场和相关航空公司索赔共计35.7万余元。 酒后冲动酿大祸 状告机场和航空公司索赔35万余
10时15分许,四川男子刘勇与苗某某来购买去重庆的机票。王文艳等人要求先解决机票改签的事,刘勇则要求先办理购票事宜,双方发生争执、推搡并打斗。刘勇被王文艳的朋友打倒后,从挎包中拿出一把刃长8CM的银色跳刀刺伤王文艳等4人。经查,双方均喝过酒。
当晚10时35分,4名伤者被送往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抢救,王文艳于2月10日上午11时22分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男性伤者左心包破裂伤、肺裂伤、膈肌穿通伤、胃穿通伤。事后刘勇被警方刑事拘留。
昨(15)日记者获悉,该案将于3月18日在西山法院开庭审理。王家人的代理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彭泽律师认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负有保障进入其服务区的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法定义务,但两被告由于没有尽到这个安全保障义务而致使王文艳无端被被告刘勇刺中四刀导致死亡,不仅直接侵犯了被害人王文艳的生命权,也给其家人造成了财产损失和巨大精神痛苦。王家人向二被告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共计35.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