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明确了各参建单位在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责任。《规定》对各参建单位违反相应规定的法律责任,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对相关罚款比例、数额进行了细化,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度,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