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条件
(1)企业新获得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认定的5A级物流企业认证.
(2)获得认证的时间需要晚于注册在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的时间。
2.支持标准
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八、产业联动发展奖励
1.申报条件
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全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承接区内非关联企业单家制造业、商贸业等跨产业的采购、运输、仓储、货代、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等两个环节以上物流服务外包,且年度实际总外包物流费用达500万元以上。
2.支持标准
按物流企业实际承接该单家企业物流服务外包总费用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九、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奖励
1.申报条件
(1)“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满足“协同性强、辐射力广、发展优势大”。
(2)对企业供应链平台设备和软件实际投入500万元以上。
(3)项目需要通过验收。
2.支持标准
(1)按照单个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单个项目只可以申请一次。
(3)单个企业如果有多个项目符合条件,则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冷库设施建设改造奖励
1.申报条件
规模以上物流企业新建冷库设施、对现有冷库设施进行改造提升。
2.支持标准
(1)支持现有冷库改造提升,对冷库封闭式交接货通道、月台、货架等进行标准化改造的,按不高于投资额1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2)对新建3000立方米(以上)保鲜库、变温库、气调库、立体自动化冷库等智能、绿色、环保冷藏冷冻设施的,给予不高于投资额5%、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十一、企业发展多式联运奖励
1.申报条件
企业依托昆明空港、铁路及公路货两种以上运输方式在区内开展国际联运和国内联运。
2.支持标准
按货邮量给予300元/吨奖补,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记者 张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