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认为,应快速促进国内支线航空的发展,满足更广泛区域大众普及化航空和支线机场生存需求,同时注重引导国内各方客观看待民用飞机“初入市场-持续改进-机队增长-形成规模-具备商业竞争力”发展路径,区别看待国产-国外民机、干线-支线飞机在中国民航市场的定位,围绕飞机运营制定系统的扶持政策,促进形成支线航空与国产飞机互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建议对《支线航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聚焦支线机型,按照飞行小时数和航班数制定补贴标准,针对国产“新舟”60/600和ARJ21飞机的补贴标准提升1.5倍;建议以“新舟”60/600为试点,放宽短途运输业务座级范围,允许通航运营人使用“新舟”飞机开展50座短途客货试点运营;建议在一定时间内(5-10年),针对国产飞机的运行监管(五率),制定与成熟机型差异化的考核标准;建议向国内航空公司减免国产飞机运营环节航材采购关税,降低收取机场保障费等费用,免征民航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