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运人与旅客构成旅客运输合同,行李损坏可以适用关于合同违约的规定。同时也涉及侵权责任中侵犯财产权的损害赔偿,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来主张损失。在以侵权主张损失时,旅客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来扩大权益保护范围,更好地弥补损失。在此应该加强《民航法》与其他法律规定的接轨与融合。
经过二十年之后,我国作为世界上民航业发展最快的国家,眼光应当要更加长远,如果不能尽快提高我国的承运人责任限额,伴随在国内民航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旅客会倾向性地选择有更高赔偿责任限额的其他航空公司,不利于提高我国国内民航公司的竞争力。
因此《民法典》的适用从法理上、情理上、实践中,都更能够体现立法者的本意。
问:如果乘客采取到法院诉讼的方式索赔,应该如何操作?是否有相关的律所专门负责航空索赔?国内是否有小额赔偿快速通道?
答:我们国内目前没有“小额赔偿快捷通道”。但在北京地区有一个多元化调解中心——北京蓝鹏航空争议调解中心,可以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再到法院盖章,协议即可生效。
如果乘客选择诉讼的方式,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可以在航班的起飞地、目的地、航空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前期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进入审判程序,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文/北京青年报记者蔺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