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航风波引发了其他回国航班乘客的担忧。1月26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留言,即将搭乘27日的航班从新加坡回国,“现在都怕了。”
航司有告知义务,乘客有权索赔吗
对此,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娟告诉南都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的“消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中机票是酷航与乘客达成的航空运输合同,出票时合同即生效,航司有告知乘客其所提供的航空服务的真实情况的义务。
杨娟表示,也就是说,飞机上有110名飞往武汉的乘客改签,酷航有义务告知其他乘客,因为该110名乘客有可能绝大部分是来自武汉疫区,极大地提高了机上其他乘客被感染病毒的可能性。如果酷航如实告知,其余的乘客有可能会选择改签或退票,而不是像这样,导致到达杭州后全体被隔离观察。对于该航班乘客是否有权向酷航索赔,杨娟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之规定,其他乘客可以向酷航要求赔偿。
也有律师表示,从传染病防治法的角度,“每个公司和公民都有配合公共安全的义务,航司适当补偿是应该的,但不应该是索赔。”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诸未静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