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天津航空旗下2.275亿元的资产进行了冻结。
在此期间,天津航空的票据、债券已经多次出现递延支付。
这些都是动则数千万、上亿的资金,一时还不上,尚能理解,那么下面的案件就有些匪夷所思了。
三、拖欠19万元被告上法庭
2015年,云南东航食品公司与天津航空签订《天津航空客舱供应保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截止至2018年10月19日,天津航空拖欠54.94万元。
2018年10月24日,云南东航食品公司与天津航空再次签署了《天津航空客舱供应保障协议》,协议有效期同为三年。
2018年11月27日,云南东航食品发律师函催收欠款,天津航空偿还了35.41万元,但仍欠19.99万元未付,其中包括2018年10月之前的欠款19.53万元及到期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的欠款4613元。
2019年7月19日,云南东航食品公司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天津航空拖欠航空配餐款,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不过天津航空却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