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龙某称,当时中航信希望建立航空意外险的销售系统,其可随时掌握系统中的旅客何时购买机票等信息,以及时向旅客推销航空意外险。案发前,该系统已录入很多旅客的信息。
龙某说,他和宋某等人便侵入了中航信的该信息系统,获取客户信息用来牟利。
法院一审认为,龙某等6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6人分工不同,但目的相同,均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据此,判处龙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贺某等人也分别获刑。